1. 主页 > 问答 >

报关单的申报要素中,产品A与产品B同属于一个HS编码,当时将两个产品的中文品名写一起了,也就是“品名A和品名B”。由于这两个产品来自于不同的厂家,开的增值税发票

提问:
报关单的申报要素中,产品A与产品B同属于一个HS编码,当时将两个产品的中文品名写一起了,也就是“品名A和品名B”。由于这两个产品来自于不同的厂家,开的增值税发票也是分开的,这种情况下,可以退税吗?还是要修改报关单,将两个品名分开,方可退税?
回答:
您好!若增值税发票的开票地与报关单上境内货源地是保持一致的,一般情况下也是可以退税的,但因退税为属地管理,建议企业联系当地税务机关做进一步确认,以税务机关要求为准。如有其他疑问,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,谢谢!
报关单品名与退税

http://www.cpa.js.cn/ask/100195.html

(一)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,不代表我们立场,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(二)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内容、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。联系方式:邮件 401945625@qq.com

联系我们

在线咨询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微信号:13405609889

工作日:9:30-18:30,节假日休息